中階技術人力核准4萬人 家看佔半數 加強推動 入廠輔導與部會合辦說明會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二月六日臺北報導】
為解決缺工,有效補充雇主所需長期穩定的勞動力,勞動部111年4月起推動「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協助雇主留用資深移工從事中階技術人力工作,截至113年12月31日止,核准人數破4萬人,其中6成是社福類中階技術人力,又以家庭看護占絕大多數達2.3萬餘人。
家庭看護轉中階有2.3萬餘人
為加強推展移工留才久用服務,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針對所有業別的移工,其資格已符合成為中階技術人力,自113年起主動發函通知,會入廠輔導說明,另對於家庭與機構社福移工,還將電話聯繫諮詢,是否需要協助轉為中階人力;同時還積極與其他部會辦理相關宣導活動。
勞動力發展署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6日與移民署北區事務大隊臺北市服務站合作舉辦「移工留才久用方案宣導說明會」,有近32家企業(雇主)參與;臺北市服務站移民官於現場解說外籍移工留用申請轉任中階技術人員相關居留規定,為移工在臺留用提供具體指引。
32家企業參加 移民官說明資格
移民官盧錚表示,截至113年底為止,在臺外籍移工人數已突破82萬人,為多數產業及家庭的重要人力支柱,政府已於111年通過移工留才久用方案,並滾動式放寬條件,目前移工在臺工作期間只要連續達6年、受聘僱於同一雇主累計達6年、或累計達11年6個月以上,且薪資、技術條件符合相關申請條件,可由其雇主協助將移工申請轉任中階技術人員繼續留用及延長居留期限。
移民官黃怡華補充說明,依入出國及移民法有關永久居留規定,在臺合法居留5年,每年居住183天以上,且每月薪資逾2倍基本工資或取得乙級以上技能檢定,得向居住地之移民署服務站申請,而取得永久居留之外籍人士,在臺居留期限不受限制,亦可以自由從事工作。
臺北市服務站主任蘇慧雯提醒,取得永久居留後,個人資料若有變更仍須向移民署服務站申請更新,且永久居留期間,最近5年平均每年居住仍需達183日,若有出國1至2年之必要,可線上申請外僑永久居留證出國報備(網址:https://ncp.immigration.gov.tw/NIA_OnlineApply_inter/onlineExitCase/onlineExitCaseForm.action),確保外國人在臺永久居留權益不受影響。
產業以中階製造業1.5萬最多
根據資料,「移工留才久用方案」自111年4月30日實施至113年12月31日止,中階技術人力有4萬3,240人提出申請案,其中產業類1萬7,485人、社福類2萬5,712人,僑外生43人申請;已通過核准有4萬115人,其中產業類1萬5,897人、社福類2萬4,184人、僑外生34人。
產業類資深移工以製造業核准最多有1萬5,052人,其中越南5,578人居冠,其餘依序是菲律賓4,030人、泰國3,111人以及印尼2,333人;其次是海洋漁撈有732人,其中印尼573人、菲律賓137人、越南17人及泰國5人;第三是農業核准53人,越南籍22人、印尼籍20人、菲律賓8人與泰國3人;營造有29人,泰國18人、印尼6人及越南5人;屠宰核准27人,其中越南16人、印尼9人及菲律賓2人;外展農務有4人皆是越南籍。
34名僑外生成為中階人力
社福類資深移工以家庭看護工核准最多已逾2.3萬人、有2萬3,445人,其中印尼1萬8,191人、菲律賓3,529人、越南1,626人與泰國99人;機構看護工核准739人,其中越南413人、印尼234、菲律賓90人及泰國2人。
此外,34名僑外生多為從事中階機構看護與中階製造工作。
有意願申請或轉任外國中階技術人力的雇主、資深優秀移工、畢業僑外學生及仲介業者申辦諮詢等相關服務,可洽詢「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服務網」(網址:https://lrsc.wda.gov.tw)或電洽1955免付費專線(按1再按4)或「移工留才久用服務中心」(03)659-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