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勞動部研議鬆綁 協助照顧擬開放有2名4歲以下幼兒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五月十日臺北報導】
立委反映,本國人申請外籍幫傭資格嚴苛,要求鬆綁資格,以提升婦女就業與改善低生育率,勞動部正收集意見,據悉會鬆綁資格,幼兒加上長輩合計16點的點數擬降低,或是將長輩的點數提高,另家中有2名4歲以下幼兒、或1名輕中度罕病兒即可申請外籍家庭幫傭。
由於幫傭資格限制多,多年來人數維持在2千人以下;根據統計,112年3月底,外籍家庭幫傭在台1,603人。
現行規定,幼兒加上長輩合計16點(雇主未滿6歲之子女、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繼父母、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之年齡),其中6歲至75歲不計點數,或是有3名6歲以下子女,抑或是有4名以上之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可聘外籍幫傭。
最近一次修正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係因民進黨立委陳瑩持續多年關切質詢外籍家庭幫傭申請資格,陳瑩甚至在立院質詢時,帶了一名已生育6名小孩的陳情人到立院現場,生了6個還是不夠16分。
因此勞動部當時考量扶養多名年幼子女之家庭,有較高幼兒照顧之協助需求,復因孩童年齡增長,申請外籍家庭幫傭之點數遞減,實務上可能無法符合聘僱外籍家庭幫傭之資格,在109年1月修正法規新增「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及「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可提出申請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
這次則是因為國民黨立委吳怡玎在112年4月12日質詢,老人與小孩缺人照顧,尤其是80歲以上長輩在家,許多中年人外出工作會擔心,雖有需要、點數也不夠也無法取得資格,質疑為何外國人在台年薪300萬元就可以聘請幫傭,並指出香港與新加坡只要看經濟能否負荷就可聘僱外籍幫傭,甚至香港只要薪資每月達1.5萬港幣就可以聘僱;當時勞動部長許銘春回應可檢討。
由於開放幫傭會影響國內婦女工作機會,勞動部慎審研議,除年齡資格外,外籍幫傭協助家務部分以及工作範圍都需進一步討論。
據悉,家庭幫傭放寬目前研議是家中有2個幼兒就符合申請資格,但幼兒的年齡是指4歲或3歲則要與衛福部研議;另也有提議家有1位6歲以下輕度或中度罕病兒可聘請幫傭協助照顧,至於幫傭16點數是否要下修,抑或是將年長者的點數增加,事關幼兒與長者的照顧需求也需進一步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