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中市雇主違反就服法 非法工作居首 留意合法工作範疇 避免申訴損害勞雇關係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二月五日臺北報導】
農曆春節將至,不少民眾忙於家務整理或準備年菜,不慎忽略聘僱外國人相關規範。臺中市政府勞工局提醒,雇主切勿指派移工從事許可以外工作,也不要讓別人申請的移工、身分不明的外國人工作或「順手幫忙」,甚至從事短期照護工作。此外,移工也不可利用下班、閒暇時間私自在外打工,違反規定者恐遭勞動部廢止聘僱許可。
112年度臺中市勞工局處分雇主違反就業服務法,仍以非法聘僱、非法容留以及指派從事許可外工作為前三名,雖然近年違規件數有逐步減少,但仍有民眾違規遭裁處時表示不清楚相關規定。勞工局提醒,一旦雇主不慎踩到法令紅線,移工透過1955或其他管道申訴後,勢必造成勞雇關係緊繃,呼籲民眾合法聘僱外國人,移工所從事工作內容亦須符合所規定的範疇。
勞工局長林淑媛表示,外籍家庭看護工作內容,依法必須與被看護人相關的日常照護、清潔工作相關,不得從事非相關的打掃、照顧孩童,甚至到店面、公司協助經營等許可以外工作,例如為同住的雇主及親屬清洗衣物、烹調食物、整理家務,都是常見違規行為。
實務上也常見雇主將移工「出借」給親戚、朋友幫忙,提供短期照護、打掃房舍或趕訂單等,若經查獲屬實,不論移工是否「自願」或於「閒暇時間」主動幫忙,都涉有違反就服法規定,經查獲合法聘僱外國人的雇主將被處3萬元至15萬元罰鍰,而「借用」移工的親戚、朋友也可處15萬元至75萬元罰鍰。
此外,就服法第43條亦有規定,外國人未經雇主申請許可,不得在境內工作。相關人員說明,這類情況常見於移工為賺取外快,利用下班或休假時間私下打工,一經發現此類違規,勞工局將請雇主說明,確認是否有主動指派的行為,而違反規定的外國人,則會依同法第73條,由勞動部判斷是否廢止聘僱許可。
勞工局同時呼籲,移工返鄉探親,切勿攜帶或購買肉類製品回臺,也要提醒國外親友切勿郵寄肉類製品,以防範非洲豬瘟等海外惡性動物傳染病傳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