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歲申請家看免評估 立院改12/27討論失能雇主協會支持 多個民團表達反對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十二月廿四日臺北報導】
針對立法院可能於24日晚上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讓80歲以上長者及家屬,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省去開量表的開銷與就醫往返的奔波,社團法人台灣失能者家庭暨看護雇主國際協會(以下簡稱失能雇主協會)表達支持,認為此政策能有效簡化流程,減輕家庭負擔,實現真正的便民利民。
民團提移工納公共長照體系
不過,婦女新知、台灣國際勞工協會等團體則提出反對意見,嚴正呼籲立法院勿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80歲以上聘僱移工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修法,各黨團應優先監督政府落實家庭看護移工人權保障(包括基本工資、工時上限等),廢除移工禁止自由轉換雇主之規定、推動全面政府對政府(G to G)直接引進,強調優質長照需要完善後援、無縫接軌,最忌家庭獨當、一人承擔、弱弱相殘,提出家庭聘僱移工之制度應落日,將移工納入公共長照體系。
立法院院會24日安排22案,其中「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排入議程討論案第7案,有5個立委版本,共同主張為放寬雇主聘僱外籍家庭看護門檻,增列被照顧者滿80歲以上,得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的規定,另有版本多增列一款70到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亦可免經醫療機構專業評估的規定。
增營造業聘原民1人得聘移工2人
據悉,國民黨立院黨團24日整合5版本,提出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臨時動議,「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家庭看護工作,被看護者凡年齡滿80歲以上,或70至79歲患有癌症二期以上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營造業雇主聘僱外國人於取得招募許可後,每進用原住民1人或向原住民綜合發展基金繳納代金者,得申請引進外國人2人。」
立法院24日在處理大法官人事案,後續將討論第5案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草案、老人福利法部分條文草案,以及第7案就業服務法
第46條修正案等;最終經各黨團協商,決議於27日院會廣泛討論上述法案,並完成三讀。
失能雇主協會強調,樂見80歲以上申請外籍看護免評巴氏量表,第一線的醫師,本來就不應該面對開立「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俗稱巴氏量表)」的壓力,便民利民的事政府要多做。
針對若干團體聯合共同聲明,主張反對全面免評開放巴氏量表的政策訴求,失能雇主協會表達嚴正的抗議。沒有聘僱外籍看護的民團,不足以代表有看護需求的家庭發聲。
雇主協會籲立法院通過就服法案
失能雇主協會呼籲政府,充分考慮長照家庭的實際需求與挑戰。也期許立法院能夠順利通過「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讓80歲以上長者及家屬,免評巴氏量表即可申請外籍看護,省去開量表的開銷與就醫往返的奔波。
對於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案各界關注,勞動部表示,衛福部會同本部於112年9月邀請身心障礙、罕見疾病、失智症、家庭照顧者等民間團體及醫療長照專家學者等共同研商簡化外籍看護申請流程,獲致共識不應以年齡劃分,而以家庭照顧需求,採取多元認定方式,免除巴氏量表評估,簡化民眾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程序。
多元免評 80歲核准5萬人
勞動部說明,自112年10月13日起實施3類對象適用多元免評資格,包括:1.使用長照服務(居家、日間或家庭託顧服務)連續6個月以上、2.輕度失智症(鬆綁只要1名神經科或精神科專科醫師評估即可)及3.擴大增加重度呼吸障礙及中度吞嚥障礙等中重度特定身心障礙項目至14項。
勞動部強調,多元免評自去年10月起實施至今,已核准超過5萬名80歲以上長者;勞動部113年再度諮詢專科醫學會意見,許多專家認為「免評巴氏量表」宜依據被看護者失能情況及照顧需求,不宜單以年齡劃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