歲末年終趕工 彰縣府提醒留意職場安全 聘僱外國人前落實「查核問」 避免受罰

日期:
2025-01-14
歲末年終趕工 彰縣府提醒留意職場安全 聘僱外國人前落實「查核問」 避免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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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末年終趕工 彰縣府提醒留意職場安全 聘僱外國人前落實「查核問」 避免受罰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一月十四日臺北報導】

年關將近,彰化縣政府提醒民眾千萬不可隨意僱用來路不明外國人或讓合法聘僱外國人從事許可外工作,另提醒事業單位在趕工或歲修時,應重視勞工的職場安全衛生,做好各項防範,平安過新年。 
  勞動部統計,截至113年11月底止,彰化縣移工人數已達6萬6,331人,其中產業類5萬3,810人,社福類1萬2,521人。勞工處分析,轄內最常見違法樣態為民眾非法聘僱或容留逃逸移工從事工作,不論是友誼協助或用打工換取食宿,均已構成非法容留,將會被處以罰鍰。

違規以非法聘僱、容留最普遍

另外,實務上也常見雇主指派外籍家庭看護工於照護工作閒暇時,幫忙雇主家或是去雇主親朋好友家幫忙打掃等從事許可外工作情形。

勞工處呼籲,民眾聘僱外國人應注意「查、核、問」三步驟,包括確認及查證外國人居留證及工作許可、核對身分,以及詢問來臺身分。

僑外生申請許可 才能合法工作

該處進一步說明,聘僱外國人依法必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即使是國外留學生也需要申請工作許可,所以聘僱前務必要檢視外僑居留證、學生證及工作證。如聘僱新住民,雖不須向勞動部申請許可,但仍要查驗居留證、護照及依親戶籍資料等「正本」證件,並仔細核對相片及身分資料,以免聘僱到假冒新住民身分的外國人從事工作而遭到處罰。 
  另外,歲末年終各行業除原本的生產作業外,亦增加許多臨時性、短期性及動態性工作,事業單位容易輕忽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勞工發生職業災害風險相對升高,縣府提醒事業單位應確實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相關規定強化及落實職場安全,並對進場管制與承攬管理事項確實辦理,避免職災憾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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