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優秀移工選拔 6/23前受理推薦 調整各指標配分 參與社會公益可加分

日期:
2025-04-01
臺北市優秀移工選拔 6/23前受理推薦 調整各指標配分 參與社會公益可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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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優秀移工選拔 6/23前受理推薦 調整各指標配分 參與社會公益可加分

【外勞社記者楊孝慈四月一日臺北報導】

為肯定移工對臺灣產業及社福工作的貢獻,臺北市勞動力重建運用處114年度優秀移工選拔,即日起至6月23日(週一)受理推薦。凡在臺北市轄內合法工作,在本國累積服務年資達一年以上,且無任何違反法令的不良紀錄,可由雇主、仲介公司或民間團體推薦參選,所有業別合計共選出12名,於下半年舉辦的表揚活動中頒獎,另有3個鼓勵獎項。

 今年的指標及配分相較於過去也有所調整,增加社會服務面向,如有參與社區或公益活動,增進國人對外籍移工好感可獲加分。

 去年獲獎的ERNAWATI是來自於印尼的移工,在臺工作已逾12年,照顧高齡阿嬤盡職,利用空檔時間努力學習中文、烹飪菜餚、製作點心,也會下足功夫學習照護技術並加以實施協助,另於休假日會到臺灣各景點,對她而言,臺灣就是她的第二故鄉。

獲獎將擇優推薦參與全國選拔

勞動局長王秋冬表示,為鼓勵勞資關係正向發展,今年臺北市持續辦理選拔活動,表揚在臺默默耕耘,勤懇付出的移工。獲選者除將公開表揚外,選拔成績前十名的得獎者,重建處將擇優薦送參選勞動部全國模範移工選拔,爭取更高榮耀。

經勞動部核准工作許可地址以及報名時間內工作地點在臺北市,並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工作的外國人,自入國至114年3月31日止,在臺工作期間累計達一年以上,不限於同一雇主,且無任何違反中華民國法令或遭判刑確定等相關不良紀錄,可由雇主、事業單位、仲介公司、各國駐臺辦事處及民間團體檢附資料推薦參選。不過,基於選拔的公平性,2年內曾獲選臺北市模範移工者,將排除參加資格。

共12名得獎者 另設鼓勵獎項

收件後將先進行資格及文件審查,符合條件再由評選小組依各項評選指標評分,包括「發揚服務、敬業樂群精神」(服務展現優異熱忱及敬業精神等)佔15分、「從事工作態度負責、盡職」(處理業務問題、執行勞工相關計畫及任務有具體事蹟)由去年的30分調整為20分、「對所從事工作之知能、技能,表現優異」(工作知能良好,能提出技能改善,以及就工作提出創新改善計畫,有具體事蹟者)佔30分、「主動學習,具良好品行操守」(主動學習工作相關技能,態度良好,並在工作中品行操守俱佳)由去年的25分調整為20分,以及今年新增「積極參與社會服務,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投入社會服務,促進社會和諧發展有具體事蹟)佔15分。

獲選的12名模範移工,每名將頒發1萬元獎金或禮券、獎座及獎狀,3名鼓勵獎項則會選出具有語言、烹飪、照顧技巧、主動學習、才藝等各種不同面向亮點的移工給予額外獎勵,每名頒發5千元獎金或禮券、獎座及獎狀。

事業單位及仲介公司推薦時須檢具文字及佐證資料留意,每一單位或個人最多可推薦5名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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