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查察近3千家仲介罰鍰348件 違法收費查獲13家 處10-20倍罰鍰
【外勞社記者黃秀娟四月十四日臺北報導】
根據113年底仲介查察及罰鍰(停業)處分資料,共查察2,924家仲介,其中罰鍰件數348件(195家仲介、153個人)、停業件數18家。其中為加強查察仲介機構違法超收費用,勞動部針對高風險公司進一步訪問雇主與移工,去年共查獲13家仲介違法收費,處超收費用的10倍至20倍罰鍰,其中1家處1年以下停業處分。
現有仲介家數1800家 台中最多
根據統計,113年底仲介許可家數3,769家,終止1,922家、廢止許可40家、停業中7家,現有家數1,800家(不含分支機構)。現有家數六都中,以台中市家數最多有318家,其餘依序是台北市260家、桃園市250家、高雄市239家、新北市238家、台南市112家,其他縣市381家以及金門縣2家。
勞動部說明,現行移工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辦理轉換登記,自勞動部網路已可查知相關資料,免附聘僱許可廢止函或影本,仍有不少仲介公司因移工不諳法令,在移工辦理轉換時,留置其相關許可文件,並藉以向移工收取「買工費」或「文件費」。呼籲仲介公司務必遵守法規,以確保移工權益,勞動部將持續查核不法行為並依法嚴懲。
勞動部指出,就業服務法第40條第1項第10款規定已禁止仲介公司違反移工之意思留置其許可或身分證明文件,若未依移工要求歸還文件,違規可處6萬元至30萬元罰鍰。另同法第40條第1項第5款規第禁止仲介公司收取「買工費」或「文件費」,違者處10倍至20倍罰鍰,並處以1年以下停業處分。
113年仲介違法被罰鍰最多是「非法媒介(非法個人或是法人)」有118家,勞動部表示,被查獲的多是外籍配偶,少數是仲介公司的從業人員。
移工健檢或居留證逾期致雇主違法
仲介被罰鍰第二多的是「致雇主違反法令」有95家、停業3家,據了解,多是因為移工健檢逾期,或是居留證逾期未辦。第三則是「意圖營利非法媒介」有32家。第四多是「引進外勞入國3個月內逃跑達一定人數及比率」有16家。
第五則是「收受標準以外費用」有13家罰鍰、1家停業;勞動部說,去年列入高風險黑名單(曾被申訴或曾被查獲有違規)有175家仲介公司,共訪問550個雇主及移工。
其餘違法項目依序「提供不實資料或檢體」罰鍰有10家、「報表未依規定填寫」與「非法媒介」各有9家、「未與雇主求職人簽訂契約」有5家、「非法媒介,5年內再違反」有3家。
至於「未設置足額專業人員」、「未備置保存文件」、「扣留財物」以及「知悉有性侵、人口販運、妨害自由、重傷害或殺人行為未於24小時內向主管機關等相關機關通報」則各有1家違法。